关于同意乐清市英华学校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时间: 2023- 04- 17 信息来源: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字体:[ ]

乐教审批〔2023〕7号

乐清市英华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举办者变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乐清市英华学校举办者变更。

原举办者:陈献孟

现举办者:陈献孟、陈煜。

请在此批复下达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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