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乐清市自愿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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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2〕6 号)文件规定,对常安集团有限公司等2022年度通过乐清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32家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共计奖励金额64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乐清市自愿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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