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流程(2023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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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程序 1.本人(有浙政钉账号人员)或A岗管理员在浙政钉点击工作台,选择乐清市本地应用,进入温州市内跑,在搜索查找“乐清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全流程云审应用”随后点击进入。 2.根据不同的人员分类,下载不同的表格填写并上传。 3.本人发起或A岗管理员代为发起,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选择相关科室部门进行联审。 4.审批完毕后,凭打印表到本单位证件管理员处领取出国(境)相应证件,并在《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使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5.返回国(境)7天内归还相应证件,再次做好登记。 二、关于申办因私出国(境)证照程序 1.在附件1中下载并填写《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2023乐清版)一式二份(一份交出入境管理部门、一份交所在单位。)。 2.凭“乐清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全流程云审应用”打印的审批表,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任、校长、园长)确认无误后,签字,盖上单位印章。 3.中层及以上干部到局组织科(A201)报备,教师到人事科(A305)报备。 4.局分管领导签名。 5.局二楼办公室(A204)盖局印。 6.凭完成《乐清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全流程云审应用》后打印的凭证和《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乐清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证照。 7.按管理权限将申办的证照上交单位证照专管员集中保管并做好登记。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若无明确出行计划的,不得提前办理相关证件,若需申办出入境证件的,须完成《乐清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全流程云审应用》后打印凭证,组织、人事部门方可办理。 2.完成《乐清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全流程云审应用》后,填写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方可申办出入境证件。 3.人员从其他单位调入的,调入单位证件专管员要主动联系调出单位证件专管员,在7日内进行证件移交,证件不得由证件所有人进行移交。(《关于XXX移交证件的函》见附件2)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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