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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乐清市2022学年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 05- 1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的管理,提高校本研修质量,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2022学年校(园)本研修工作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已具备校(园)本研修资格的学校、幼儿园。

二、考核办法

本学年考核在教师专业化发展网络学校平台监管的基础上,采用“校本研修工作评价”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校本研修工作评价要求考核单位做好2022学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据实填写本学期学分申请表,考核组依据教师专业化发展网络平台项目审批、活动创建、佐证材料上传与校本研修工作总结的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价,并确定抽查对象。

抽查考核要求参照《乐清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评估量化表(2021版)》(附件1)。被抽查单位要提炼校本研修特色并汇报学年重要研修活动情况。

结合工作评价与抽查考核,考核组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三档: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安排

6月4日前考核对象单位将2022学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和本学期学分审核申请表(附件2)各一份通过钉钉发送给黄益远老师,文件名注明单位名称。

6月5日至9日,考核组进行校本研修工作评价,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学校平台监管情况与校本研修工作总结的内容和质量确定抽查单位。

6月12日至6月14日,考核组进行抽查考核,汇报要求制作PPT,具体抽查考核时间与方式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时间查漏补缺,登录浙江省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学校平台自查活动创建与资料上传情况,积极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总结与申请表发送给黄益远老师。

2、对考核为优秀的学校,将推荐为“校本研修先进单位”;考核为优秀与合格的学校,全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准予认定;考核为不合格的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全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不予认定。

3、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登录浙江省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学校平台检查确认本学期校本研修项目参训教师名单。

附件:

附件1: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评估量化表(2021版).xls

附件2:学分审核申请表.docx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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