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注销陈小东个人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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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9月3日,乐清县土地管理所向黄华金棚头村村民陈小东核发宅基地使用证乐( )字第三三四八号,批准陈小东个人建房用地126m2,现土地坐落在柳市镇金山前村,土地权属为集体,四至为东至黄信存、南至林荣权、西至黄信培、北至黄德辉。 因陈小东核发宅基地使用证乐( )字第三三四八号批准用地面积126m2,现申请注销再由其儿子陈晓懿、女儿陈理博重新报批。经村双委研究决定同意、村务联席会议记录及公示期无异议、同意简易程序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49条,第69条第五项规定,同意注销陈小东核发宅基地使用证乐( )字第三三四八号。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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