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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流动】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乐成第一中学等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竞聘教师集中考核的通知
时间: 2023- 05- 17 信息来源: 政治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乐教〔2023〕60号)文件精神,现将集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

乐清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含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的一线教师。

二、竞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本市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含见习期)。

(三)荣获乐清市“三坛”以及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层次以上的骨干教师(班主任)或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须从获得荣誉或晋升职称之日起(以发文为准)至2023年8月31日满1年以上才可申请流动,定向获评骨干教师荣誉的对象按评审对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申请参加跨校竞聘。

(五)校级干部参加本次公开集中竞聘须事先取得市教育局党委的批准。

(六)中小学教师跨学校流动,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跨园流动,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跨段竞聘初中教师,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学荣誉,须获得相对应学科的乐清市级教坛新苗,或学科团队赛课上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学科(班会)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含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三坛”、“三名”教师)。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竞聘对象放宽到乐清市级教学案例或论文三等奖及以上,或学科团队赛课三等奖及以上。

(八)原则上凭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竞聘。2017年及以后入职的教师要求资格证学科与竞聘岗位学科严格对应;其他教师可凭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中一项所载学科报名,其中竞聘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体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序号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物理

社政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音乐

美术

体育

学前教育(在职公办)

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

1

乐清市乐成第一中学


2

1







1




2

乐清市乐成实验中学






1





1



3

乐清市城东第二中学

1

1

1

1


1








4

乐清市城南中学

1

1

1

2


2








5

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


1

1




1







6

乐清市实验小学银溪校区

1



1










7

乐清市实验小学(东山)

3

2







1

1

1



8

乐清市乐成第二小学

1

1


2










9

乐清市建设路小学西岑校区

1

1

1

1






1

1



10

乐清市建设路小学(东山)

3

1









1



11

乐清市晨曦路小学

5

2







1

1

1



12

乐清市丹霞路小学东山校区

3

1


1




1

1


1



13

乐清市城南第一小学










1

1



14

乐清经济开发区学校

3

2

1






1

1

1



15

乐清市中心幼儿园













1

16

乐清市机关幼儿园













1

17

乐清市实验幼儿园













2

18

乐清市旭阳幼儿园












2

4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5月21日(上午9:00-11:30),学科需求名额与报名人数少于1:2比例的公开竞聘学校继续设摊接受第二轮报名。

(2)地点:乐清市城南中学体育馆(乐清市百珍西路100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乐清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跨校竞聘报名表》(见乐教〔2023〕 60号文件)1份,贴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附加分审核表。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工作人员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并本人签名)各1份,其中近三年考核表复印件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原考核单位公章(校印)后视为原件。

(4)报考教师及现所在单位完成对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jiaoshi.zjedu.gov.cn)上个人信息的维护,所涉加分及资格条件的核实以2023年5月20日查阅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5)填报网络链接:https://f.wps.cn/g/21BBoVP9/

3.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涉及各类证书及教学荣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0日。

4.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乐教〔2023〕60号)文件要求予以处理。

(二)考试

1.考核形式为试课,时间为5月25日至28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校报送参加集中考核对象的方法与人数:各校通过报名、面谈、业绩荣誉综合评价确定上报人数,岗位数1个的原则上按1:3—1:5(仅有2人报名的除外);岗位数2个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2—1:3上报参加集中考核对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对象流动到初中岗位则不受比例限制。

3.具体考核分组方式。待试课前视报名人数分组后,由竞聘对象抽签确定具体组别。

4.考核结果一经确认不予递补。

(三)公示

拟调对象在乐清教育网及相关学校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 0577-62529901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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