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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3-2314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3〕3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3〕16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2〕6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2年度通过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审核验收的3家企业进行补助,合计补助135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2022年度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3〕3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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