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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举办“一首歌,唱响一座城——“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9/2023-231800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文号:
  • 乐文广旅体〔2023〕28号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文艺团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乐清撤县设市30周年之际,以音乐形式打造城市新名片。通过歌曲,唱响乐清本土文化,提升乐清的知名度、美誉度、传播力和影响力,助力塑造新时代新乐清新形象。

一、征集活动主题

一首歌,唱响一座城——“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乐清市文化馆

三、征集范围

自1993年以来创作的、具有鲜明乐清辨识度的原创歌曲。

四、作品要求

1.反映乐清撤县设市30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生动诠释“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独特魅力,内容健康,立意深刻,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2.歌曲时长不超过6分钟;

3.形式可以是独唱、合唱、重唱等;

4.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报送要求

1.参评歌曲需提供制作完成的音频小样(如有已完成的MV也可一并报送);

2.歌谱以PDF格式报送,并填写报名表(附件)。

六、报送方式

音频小样、歌谱和报名表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邮箱452624946#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一首歌投稿+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刘娉娉

联系方式:0577-57123917

七、评审方式

1.评审将分为初审、复审;

2.初审由专家评选出10首入围作品。为扩大宣传,将在网络平台发起作品点赞环节;

3.复审由专家对10首入围作品进行复评,经综合评定,评选出1首优胜作品。

八、奖励办法及宣传

1.设优胜奖1名、入围奖9名

优胜奖:奖励20000元(词曲比例4:6)

入围奖:奖励2000元(词曲比例4:6)

(注:获奖者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奖。)

2.主办方将对优胜作品进行加工提升,在各平台进行推广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系列唱响活动。

3.所有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各项公益性宣传,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一首歌,唱响一座城——“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一首歌,唱响一座城

——“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    词


作    曲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作品介绍


作者简介


同意签名


备注:作品若涉及多位作者,均须签名

一首歌,唱响一座城——“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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