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民宗局积极做好市人大关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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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在乐清市的贯彻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5月19日上午,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召集民宗、公安、文广旅体、自规、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部分温州市、乐清市两级人大代表,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和宗教领域除险保安巡查。 执法检查组围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市、乡镇(街道)关于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及《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重点,实地走访天主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代表性宗教活动场所,查看场所硬件设施、《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展示、场所消防和建筑安全等情况,仔细聆听负责人关于日常宗教活动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场所安全管理重点难点等汇报,对温州基督教柳市堂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创建浙江省普法示范点和温州市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表示肯定。 随后在柳市镇召开《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市民宗局陈伟华局长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情况,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士逐一汇报了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工作进展,并就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宗教领域问题进行了分析交流。检查组表示,执法检查是贯彻全省宗教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服务乐清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现实要求,是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同时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宗教工作正确方向,有效提升宗教事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全市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