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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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乐政办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将《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乐政办发〔2022〕29号)》和《乐清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铁皮石斛产业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原则上是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于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资金扶持方向 (一)村集体组织参与新建标准化铁皮石斛连体大棚建设。 (二)新建近野生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建设。 (三)新、改扩建的铁皮石斛精深加工厂房建设。 三、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合作)农场等法人和自然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项目申报以书面材料形式。申报表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申请项目建设主体资格、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内容、立地环境条件等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以文件形式推荐申报(一式两份)。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联系电话:61880130,联系人:陈伊朵。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五、其它要求 (一)项目要符合《乐清市粮食功能区规划(修编后)》《乐清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除粮食生产类项目外不予支持。 (二)项目用地权属清晰,承包、转包周期较长。村集体参与的项目,应提供村企协议及村委会会议记录等;近野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应提供村企协议、种植区域投影面积图等。 (三)项目建设需要其它有关部门审批的,需提供相关手续。 附件: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附件 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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