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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3-23044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3〕93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纪委监委、温州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加强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十大举措的通知》(温纪发〔2022〕3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审计、独立审计、客观公正,稳妥推进本轮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切实推动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尽职履责、担当作为、为民服务。各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审计要100%覆盖,发现问题要100%整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10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产权交易系统要100%推广应用,村级财务要100%线上审批并按月公开,清产核资要 100%覆盖,经济合同和村级资产资源要100%入库,村级资产交易要100%公开。

二、审计内容

(一)集体财务收支。村集体组织账户设置是否实行“一村一基本账户”,账户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各项财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收益及其分配是否真实、合规,各项财务支出是否合理,报账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票据是否合规,有无白条入账,有无滥支乱报、损失浪费;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和补贴;村公费订阅报刊费是否超过限额标准,是否符合规范的审批程序,有无超范围、乱订代订和强行乱摊的问题。

(二)村级工程管理。重点查看村级工程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是否存在以违规拆标等违规发包行为。村级工程是否经过“五议两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会)是否全程监督。对村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管理中的资料进行验证审计,如村级工程合同协议是否齐全,工程完工是否具有审价报告。对村民反映强烈的工程应加强查看是否有申报资料造假、工程量造假、工程款虚假结算等问题。是否根据合同进度进行支付,有无存在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支付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开设“账外账”进行结算的行为。

(三)债权债务管理。是否积极化解旧债、催缴欠收租金,是否产生新债。举债是否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存在擅自为企业或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而导致新增债务等问题。

(四)集体资产管理。是否完成清产核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拍卖、参股、处置是否依法依规、符合民主程序、采取公开方式、签订规范合同;有无拆分交易等未按规定进入产权交易系统的交易行为;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资产,以及未按民主程序而私下交易,非法转让、变卖和侵吞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专项资金管理。财政转移支付、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上级专项划拨或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拨入、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拨入、管理、分配和使用的情况;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六)村社干部履职。对于重点村社,审计内容要延伸至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履职情况,在上述审计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对上级各项任务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结合推动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农民建房审批、政策处理情况等内容,形成对村社干部的履职评价。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开展一轮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社根据实际情况分为 A、B、C 三类:A类主要包括信访矛盾问题较多、织建设薄弱社;B 类主要包括村情复杂,经济实力较强、资金收支量大,或涉及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度较高问题的村社;C 类主要包括整体稳定、乡风文明,但经济实力一般、资金收支量中等的村社。其中,各乡镇(街道)A类村社数量不超过2个,A类与B 类村社总数原则上不少于所辖村社总数的10%。

(二)有序推进审计。各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本轮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抓紧启动审计工作。各乡镇(街道)纳入A类的村社,由温州市开展提级审计;纳入B类的重点村社由市本级开展审计,内容要延伸至村社干部履职评价,审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与上期年审空缺的审计年份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补齐,要求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纳入C类的村社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安排审计,为确保审计质量,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村社数不少于所辖村社总数20%,鼓励全部委托审计,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开展期间举办一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专题培训班。

(三)抓好问题整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即查即改”,由各乡镇(街道)督促相应村社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于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不到位、应付造假、屡审屡犯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村社干部履职成效和两委换届的重要依据,对于不配合农村审计、审计问题不整改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将抄送组织部门建议调整。

(四)组织检查督导。6月至8月,市级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交叉检查督导行动,检查内容主要为各乡镇(街道)农村审计工作的部署力度、审计进度和整改情况等,抽查财务凭证。

(五)开展总结评价。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分析本轮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存在问题,查找根源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12月,由市级牵头对各乡镇(街道)本轮村级财务审计的工作成效亮点进行总结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本轮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4日前报送《村社审计进展情况表》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陈乐宇处(联系电话:61889253),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合理配备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审计工作人员,并安排村级财务审计专项经费,确保本轮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时要着重把关,选择资质优良的审计机构以确保审计工作质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村级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严肃审计工作纪律,严守《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各项要求,严格按审计法规和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审计,期间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审计信息,发现问题线索要按规定程序报告。

附件:村社审计进展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村社审计进展情况表(  月)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

总村社数

下达审计任务(个)

已完成审计(个)

其中

审计发现问题(个)

其中

已完成整改问题(个)

通过整改收回钱款(万元)

已完成B类村审计(个)

资产违规交易问题(个)

工程违规问题(个)

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

线索(个)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

乐农〔2023〕93号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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