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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农业物联网基地补助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3-23045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3〕95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和全省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探索“产业大脑+未来农场”的发展模式,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指南(试行)》《浙江省数字渔场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71号)和《乐清市农业物联网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农〔2022〕173号),现将有关补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内容

采用视频监控、电磁阀、农业传感器等物联网设备对农业生产基地的物联网提升工程。

在农业生产、运输过程中应用多项农业物联网技术和垂直农业新技术,形成农业生产数字化与集约化,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的智能化,具有示范效应的垂直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项目。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参照《乐清市农业物联网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农〔2022〕173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上报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地乡镇(街道)汇总。

(二)项目汇总。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宣传农业物联网基地补助政策,推荐、初步审核项目申报资料,并统一上报项目申报资料至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业信息科。联系人:胡魏 联系电话:61889282。

(三)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9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8日,立项项目列入2024年项目库。

五、其他

(一)“三沿两景”1000米范围内采用种植棚种植的项目以及粮食功能区范围内非粮化项目不予立项。

(二)根据浙江省数字农业工厂申报条件制定乐清市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标准表(详见附件2),以此作为乐清市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标准。

附件:1.农业物联网基地申报表

2.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标准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农业物联网基地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类别

土地性质

规模(包括面积、投资、产值)

已有数字化设施装备情况及申报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宽带网络、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智能化作业等方面的设施装备配备情况)

数字化管理情况(生产作业、产品追溯、市场营销数字化建设及数字化人员配备情况)

数字化投入(至今为止,数字化方面投入资金情况)

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标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内容

必备条件

(须全部具备,任意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

近5年内质量安全抽检结果合格(未被抽检视同合格),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基地概况

基地面积

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或设施栽培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水产养殖业规模30亩以上或工厂化设施养殖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生猪、羊、家禽、奶牛设计存栏分别达到3000头、2000只、30000只、500头以上。

设施装备

基础设施

建设环境可控的温室或场地。具有至少环境可控的生产设施,包括温室大棚、畜牧养殖圈舍或设施鱼塘,或具有机械化、自动化、工厂化、数字化设备。

宽带网络

建设4G、5G等或宽带网络,能够覆盖数字化设施设备使用区域,与办公生活网络宜独立配置;网络带宽应保障设施设备的数据稳定传输。

视频监控设备

安装球机、枪机等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可视化监测,具备实时远程监控与诊断等功能。

环境监测设备

配备物联网设备,可采集生产区域环境信息,种植业可实现环境、气候等数据监测,畜牧业可实现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氨气、硫化氢等监测;渔业可实现pH、溶解氧、氨氮等水质指标监测;安装小型空气污染物监测设备,可监测二氧化硫、PM2.5、PM10等数据;种植业具有土壤、植物信息监测能力,畜牧业具有污水液位、污水流量等指标实时监测能力;水产养殖业具有养殖尾水高效治理设施设备。

病(虫)害监测设备

种植业具有安装虫情性诱测报装置、孢子捕捉仪等病虫害智能监测设备;畜牧业具有动物个体识别、生命体征监测等设备;水产养殖业具有视觉或其它疾病预警等系统;具有病害或虫害发生状况监测与预测警示和处理能力。

环境调控设备

配置风机、湿帘、遮阳网、水泵、空调系统、二氧化碳补充系统、光源控制系统、新风系统等环境调控设备;对异常环境指标可实现远程操控或自动采取调控措施。

营养精准调控

种植业安装水肥一体化系统,对灌溉和施肥进行定时定量的精准控制;畜牧业安装自动饲喂系统设备,对动物饲料定时定量精准控制;水产养殖业具有精准投饵装备系统,可定时定量投喂。

智能农机配备

配备智能农机装备,包括自动化育苗设备、生产作业装备、流水线加工作业设备、采收分拣作业装备和巡检、运输机器人等,奶牛场建设挤奶系统、生鲜乳冷却和运输系统,蛋鸡场建设集蛋系统等。

生产管理与产品可追溯

种养环节管理

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操作适时提醒。

投入品管理

具有投入品的采购入库、使用记录、库存消耗等信息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记录完整并电子化保存。

加工环节管理

农产品的初加工生产工序参数、生产负责人、产品的批次信息等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质量检测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送检和抽检结果及时录入或自动推送到数字化管理平台;出现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警示情形,应及时开展溯源分析并采取有效处理。

包装销售管理

鼓励农产品进行预包装销售,销售订单信息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包括客户单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基本信息。

仓储运输管理

对存储、运输全程进行跟踪记录,快递单号等信息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产品可追溯

对所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赋码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人员配备与制度建设

人员配备

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强化数字技术的培训和素养提升,确保数字化设施装备和管理平台有效运行。

制度建设

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数字农业工厂正常生产运行。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

乐农〔2023〕9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农业物联网基地补助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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