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教育局委员会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务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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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乐清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务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委员会 乐清市教育局 2023 年 5 月 8 日 乐清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务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清 廉学校建设,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树立和维护教育良好社 会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乐清市教育局所属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民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健全学校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 制,建立 “ 1+N”校务监督制度和校级 “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 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报 备制度,发挥校务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 “校监会”)作用,通 过内管外控,让学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学校权 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发生,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 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 进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设置。学校要建立 “1+N”校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领 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在学校管理中发挥监督职能。具 体组织设置如下: 1. “ 1”为每校成立一个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 3 至 5 人 组成,设主任 1 名,一般由学校党组织副书记、纪检委员或党员 工会主席担任主任。校监会成员可以由非校委会成员的一线教师 代表、工会委员和学生家长等组成,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 适当吸纳学生代表参与。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 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 识的人员。主任负责校务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监督需要细 化委员分工。 2. “N”为整合学校教师工会、教代会、家委会、膳食委员 会、团委、廉情监督员等监督职能,校务监督委员会起到牵头抓 总作用,组织协调各方开展监督工作,根据具体监督事项邀请教 师、学生、家长等多方代表参与监督,有需要也可特邀其他专业 人员参与监督。 3.各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学校党政 组织的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指导为主。 学校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拟定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初步人 选名单,在学校党(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后,市 属学校报局机关纪委核准,各乡镇街学校报学区党委核准,各级 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成员审批表详见附件 1)。机关纪委将组织 校监会主任开展任前培训,培训通过后颁发聘书并印发聘任文件, 聘期为 2 年。 (二)职责权限。校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参与学校党务、校 务、财务管理等情况监督,受理和收集教师、学生、家长有关意 见建议并向学校沟通反映,帮助解决群众 “ 急难愁盼” 问题,定 期向学校党组织和局机关纪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等。校务监督委 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和任务: 1.知情权。视情参加或者列席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 会议, 了解掌握情况。 2.调查权。视情有权以个人走访、集体座谈、查阅文件资料 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 3.质询权。对教师反映强烈的党务、校务、财务等问题进行 质询,要求学校就师生家长反映的合理建议进行受理并落实,不 能按期完成作出解释说明,对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 纠正。办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和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建议权。向学校提出校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学区党委 和局机关纪委提出建议。校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校务决策和管 理,不干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日常工作。 5.报告权。调查取得的资料和情况加以整理分析,除向学校 提出建议外,也可向学区党委和局机关纪委报告。对学校教职工 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性侵猥亵、聚众赌博、危险驾驶、有偿补 课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直接向教育局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进 行报告。 (三)监督内容。校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重 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1.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督促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排查、梳理学校各职能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建立健全各类 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校务决策和公开情况。监督学校完善并正确履行“ 三重一 大”事项决策机制,主要是校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校 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3.干部选拔和教师评聘。监督学校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教 师岗位聘任和职务职称评审方案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到位,结果 是否公开透明。 4.基建工程和项目建设。监督学校小型项目建设和基建工程 招投标是否经集体讨论而非个人擅自决策,对项目立项、招投标、 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经费结算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 出现利益输送情形。 5.物资采购和经费开支。监督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教学、办公、 设备等用品及校服采购中有无收受回扣或好处费等,集体讨论决 定并货比三家,择优择价确定。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和联签报销等财经制度,推行财务公开制度。 6.教师考评和奖励分配。监督学校在评优评先、师德师风考 核、教职工考评及奖励分配等是否经学校党组织和校委班子会议 审议通过,考核内容、方式、权重和评价标准制定是否合理,能 否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奖励分配能否体现 “多劳多得、 优教优酬”原则,考评结果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7.食堂管理和托管经费使用。监督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大宗 物品采购、食堂财务管理及托管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监督有无存 在违反规定搭车收取相关经费的问题,规范食堂、托管经费收支 使用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食堂及托管经费管理水平。 (四)工作方式。校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日常监督应当深入教 师、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具体分工和业务相关原 则,视情参与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实施监督: 1.参加会议。参加或者列席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 议,参与 “ 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监督 “ 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执行情况,并按规定向局机关纪委进行报备(报备程序详见附 件 2 )。 2.过程把关。对学校涉及重大项目决策、人事任免、工程项 目、物资采购、财务支出、“三务”公开等重点事项进行全链条 式监督,推动学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3.谈心谈话。与学校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家长广泛谈 心谈话,听取他们对学校和干部、教师的反映,如发现监督对象 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 “咬耳拉袖” 式提醒教育。 4.监督落实。督促学校对收到的上级整改意见和和师生反映 的合理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听取学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发现 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纠正。 5.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及 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 会,梳理总结、研究安排校务监督工作;每半年向学校党组织汇 报一次校务监督情况,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听取校监会的意见;每 年向学校教职工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由学校教职工会议对校务监 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其他开展日常监督的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建立校务 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健全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根据学校 实际情况细化校级“ 三重一大”事项操作流程,切实履行主体责 任,具体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各 学区党委、局机关各科室要共同参与,加强指导,严明有关纪律, 对校务监督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甚至对校务监督委员 会成员打击报复的,要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 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监督职权谋 私利、泄私愤、搞无原则纠纷、挑起矛盾的,要及时提醒、批评 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规追究 责任。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为校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良 好条件,提供保障支持。 (二)强化督促管理。建立“ 1+N”校务监督制度和校级“ 三 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备制度,是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 举措,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工作考评。各学 区党委要实行工作人员联片包校制度,协助做好片区学校校务监 督委员会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工作考评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评 价相结合的原则,考评情况及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清廉学校 创建考核、校监会成员续聘及个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奖优 罚劣的重要依据。健全退出机制:对校监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 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或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校监会成员情 形的予以解聘;校监会成员调离单位时,其聘任同时解除,所在 学校及时按规定程序予以补足补齐。 (三)强化数字保障。按照 “上下贯通、科室协同、及时高 效”的原则,依托 “钉钉”在线报备和 “教育党建考核网”等网 络平台,破解教育系统监督管理难题,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 云计算等智能互联技术,持续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让校务监督 工作实施到位,真正持续发挥作用。 (四)强化总结提升。各校要及时提炼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和工作亮点,依托和发挥新媒体作用,主动宣 传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扩大清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 进学校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以点带面,营造清廉学校创建工 作比学赶超、奋力争先的浓厚氛围。 附件1 乐清市教育系统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委员会制 附件 2 校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备表(NO.20230401) 报备单位(盖章):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
报备说明: 1.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需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议事规则详见《关于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 的实施意见》(乐教党﹝2021﹞21 号),一事一议,一事一报(未 通过无需报备)。 2.通过集体决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填写《校级“ 三重一大”事 项决策监督报备表》( 附件 2)签名盖章后拍照上传报备,报备路 径:“钉钉-教育魔方-OA 审批-校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备”。 3.纸质报备表按编号装订成册,与会议记录一同做好妥善保管。 4.“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学校发展规划、干 部选任、教师聘任、基建工程、采购外包、大资金使用、绩效工 资分配、托管服务费发放、评优评先(局级以上荣誉)、招生录 取、考核评审等。 5.“决策过程及结果”栏填写要简明扼要,但必须写明关键 要素,结果需写明集体讨论通过后的最终决定,以及哪个科室或 个人具体负责实施。 6.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签字”根据会议 “逐项讨论、班子成 员逐个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领导末位表决”等实际情况分“ 同 意、不同意、缓议” 三类分别签字。 7.“ 1+N”校务监督委员会:1 为每校成立一个校务监督委员 会,校监会主任一般由学校党组织副书记、纪检委员或党员工会 主席担任,成员可为学校非班子领导成员一线教师代表、工会委 员或家长代表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适当吸纳学生代表 参与。N 为整合学校教师工会、教代会、家委会、膳食委员会、 团委、廉情监督员等监督职能。 由校监会起牵头抓总作用,根据 具体事项视情组织人员参与监督并签字。 附件3 乐清市教育系统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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