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乐清市个人充电桩项目(第二批)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各项目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2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的通知》(温财工贸〔2022〕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对潘婷等1333个个人充电桩项目下达财政专项资金共79.98万元。 请上述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附件:2023年乐清市个人充电桩补贴项目(第二批)清单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