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信息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办公室

乐教督〔2023〕3号  

各学区(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了解师生、家长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促进学校不断改进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时间

2023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

二、 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调查对象为学生、家长、教师3类人群。

三、调查方式

学生调查采取督学工作组现场抽选的方式,家长和教师调查采取企业微信平台随机抽选的方式。

四、调查工具

本次调查问卷共12套,包括学生问卷(普高卷、职高卷、初中卷、小学卷),家长问卷(普高卷、职高卷、义务教育卷、幼儿园卷),教师问卷(普高卷、职高卷、义务教育卷、幼儿园卷),以适应不同调查对象的需要。

五、其他

(一)各中小学校要配合督学工作组开展学生现场抽选调查工作,提供计算机教室和信息技术支持。

(二)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列入2022学年学校及校长综合业绩考核项目。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