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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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向本局提出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2b-1地块)建设 项目建字第浙规证2020-03820028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地址在乐清市城南街道瑞丰路与千帆路交叉口(中心区ZX-2b-1地块)。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变更内容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方案调整原因: 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南草详五期项目现设计的物业用房在 1#楼 1层,该布局设计不合理,对以后资产使用分配存在隐患,现街道代表提请将物业用房改至 2#楼 2 层。 二、方案调整内容: 1、1#楼一层物业用房与 2#楼二层配套用房互换。地上物业用房原建筑面积为 268.55 平方米,现调整为 282.3 平方米;配套用房原建筑面积为 6693.28 平方米,现调整为6679.53 平方米。 2、其他内容不变 二、总技术经济指标(变更后): 1、用地面积:11315㎡ 2、建筑占地面积:2821.55㎡ 3、总建筑面积:43660.05㎡ (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3944.49㎡,架空(不计容,公共活动空间)建筑面积154.48㎡,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9561.08㎡)。 4、建筑密度:24.94% 5、容 积率:3.0 6、绿 地率:35.1% 7、机动车泊车位:274辆(其中人防面积2618.61㎡)。 具体图纸详见网上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1170 附件: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图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