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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3-233309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虹桥镇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溪西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06- 15 14 : 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虹桥镇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溪西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乐港口投〔202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245号对中国精密模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进行调整,该项目为其子项目。我局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3〕15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虹桥镇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溪西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程

二、建设范围、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溪西工业区,涉及道路为环山路、园一路、溪西路、园二路、园三路、园四路、园五路、园六路、园七路、攀楼西路、兴业路、新丰路、北门路。本次改造提升范围内的环山路西起现状河道,东至新丰路;园一路西起园三路,东至新丰路;溪西路西起园二路,东至园六路;园二路西起北门路,东至溪西路;园三路南起园一路,北至北门路;园四路南起环山路,北至北门路;园五路南起园六路,北至北门路;园六路南起园一路,北至兴业路;园七路西起兴业路,东至攀楼南路;攀楼西路西起兴业路,东至城西路;兴业路南起溪西路,北至北门路;新丰路南起环山路,北至溪西路;北门路西起北门路兴业路交叉口以西68.683米,东至北门路兴业路交叉口以东201.5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为道路沥青加铺,水泥路面破损修复,道路树池更换,人行道翻修重铺,统一车行道井盖为防沉降球墨铸铁井,统一人行道井盖为隐形井盖,道路低点处增设雨水箅子连入雨水主管,交通标线施画,路灯更换,植物配植,低矮行道树更换,行道树树池更换,增设公交站台,综合通信等。本项目在原道路范围内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三、工程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支路)、40km/h(次干路)。

四、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

1、道路横断面设计:

园五路原道路横断面:2.891~2.927米(人行道)+3.918~3.988米(机非混行道)+3.918~3.988米(机非混行道)+3.199~3.513米(人行道)=14.077~14.301米。

本次改造后横断面布置为:1.5米(人行道)+2.0米(停车位)+3.5315~3.637米(机非混行道)+ 3.5315~3.637米(机非混行道)+2.0米(停车位)+1.5米(人行道)=14.077~14.301米。

园六路K0+180~K0+328.622段原道路横断面:3.449~4.047米(人行道)+4.049~4.614米(机非混行道)+4.049~4.614米(机非混行道)+3.391~3.825米(人行道)=16.067~16.613米。

本次改造后横断面布置为:3.449~4.047米(人行道)+4.499~4.559米(机非混行道)+4.499~4.559m(机非混行道)+2.0米(停车位)+1.5米(人行道)=16.067~16.613米。

其余道路均按原断面布置,不做调整。

2、路基处理:原路基路面利用。

3、路面结构:行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采用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仿花岗岩透水砖面板。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总概算2401.9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详见附件)。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其他

1、请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3〕5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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