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7月省学考乐清考区监考等人员调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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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考【2023】23号 各考点,有关普通高中: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考工作正常实施,现将本次监考等人员调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学选调的监考人员必须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的在职在岗教师,同时要指定一名学校领导兼任领队。 二、监考员实行监考“二回避”,即:近亲属回避、学科回避。 三、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员不能来自同一学校。同一考场考生来自同一中学,监考员均须聘请外校的教师。 四、请各学校按照《2023年7月省学考乐清考区监考员调配计划表》(附件1)和《2023年7月省学考乐清考区视频监考员派遣计划安排表》(附件2)要求,及时确定派出人员名单,不得任意变动。并请于6月21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填写好的《2023年7月省学考乐清考区监考员花名册》(附件3)和《2023年7月省学考乐清考区视频监考员花名册》(附件4)盖校印后拍成照片,与表格电子稿一起,同时发至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邮箱:yqzs0329@163.com。联系人:胡醒,教育网:647803。 五、监考人员考务培训时间为6月30日下午2:00,各考点及有关学校要及时通知监考等派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接受考前考务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六、监考员必须服从考点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试场。 七、各中学和考点要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教师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我市本次学考的顺利实施。 附件:
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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