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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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乐清市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以下简称“安全日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做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企业检查巡查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填写规范及时、内容完整真实。监理企业要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做到有查必记、真查实纠、严查实改。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项目,按照重大隐患“事不过夜”的要求,立即抓好问题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档案备查(附整改前、整改后照片),确保闭环管理。 二、各在建施工项目要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工作。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日对工地内的“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办公宿舍区、文明施工、特殊作业机械设备、模板支架体系、脚手架工程、临边高空、现场消防集中加工等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至“安全日志”。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定”(定岗位、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原则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整改闭环。 三、我局将把“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查检查重点内容之一,对后续检查中发现未按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该停工整顿的立即停工,该处罚的立即处罚,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