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2年度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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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温小微园办〔2020〕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对通过省、市、县三级认定、符合相关参评条件的17个小微企业园开展了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二、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乐清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三、联系电话:61810123。 附件:乐清市2022年度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乐清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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