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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强等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嘉奖的决定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3-23394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政发〔2023〕1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上半年,我市涌现出张强、刘建德、倪林勇、何东晓、罗天友、张建彬、王震泉、詹志晓、熊微等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努力拼搏,救助他人于危难,为平安乐清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张强,男,1991年9月16日出生,乐清市虹桥镇人;刘建德,男,1970年2月15日出生,乐清市石帆街道人;倪林勇,男,1977年10月28日出生,乐清市蒲岐镇人。

2022年10月30日下午,蒲岐镇华二村陈某某等4人在家中地下室酿酒,因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气体过多导致缺氧晕倒,乐清市水务集团员工张强、刘建德、倪林勇发现后,冒着危险冲进地下室将晕倒在地的4人抬出,采取紧急措施并联系了120急救人员,拯救了4人的生命。

二、何东晓,男,1975年12月19日出生,户籍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现居住乐清市虹桥镇上沿路。

2023年3月1日20时,5岁儿童薛某某在虹桥镇峃前村溪西公园附近河边不慎落水,何东晓发现后立即跳入河中,将孩子救上岸开展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挽救了落水儿童的生命。

三、罗天友,男,1996年10月12日出生,户籍地贵州省兴仁县,现居住乐清市北白象镇白鹭屿村。

2023年3月26日15时,女子何某在乐清市北白象镇硐桥村跳河轻生,快递员罗天友发现后下河救起该轻生女子。

四、张建彬,男,1988年11月6日出生,户籍地江西省横峰县;王震泉,男,1987年2月3日出生,乐清市蒲岐镇人,现居住虹桥镇梅隆路;詹志晓,男,1997年9月28日出生,乐清市雁荡镇人,现居住虹桥镇梅隆路。

2023年5月1日13时30分,4岁男童周某某在虹桥镇三村梅隆超市附近河边不慎落水,张建彬发现后冲入河中救援,因其不会游泳,两人双双溺水。随后詹志晓、王震泉发现两人落水,下水救上两人。后周某某、张建彬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五、熊微,男,1992年4月1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现居住柳市镇前西垟西兴路。

2023年4月27日22时50分,熊微在德力西大桥附近,看见1名女子落水,果断下河救人,并成功将落水女子救起。

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新时代正能量,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乐清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张强、刘建德、倪林勇等3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予张建彬追记三等功一次,给予何东晓、罗天友、王震泉、詹志晓、熊微等5人嘉奖一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

乐政发〔2023〕11号关于给予张强等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嘉奖的决定.doc

      乐政发〔2023〕11号关于给予张强等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嘉奖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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