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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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可研批复的函》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启动智慧园区项目审批建设的请示》(乐经开〔2022〕73号)、《乐清市2022年度电子政务项目申报表》、《数智城市清单内重点建设项目启动审批单》、乐清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的审查意见》(乐数审查〔2023〕8号)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主要依据《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提升园区管理效率,降低园区运营成本,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因此建设是必要和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系统、园区经济运行分析系统、项目过程可视化管理系统、智慧党建平台、助企服务MS信息共享平台、智慧园区可视化GIS一张图等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72.6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五、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政府采购。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附件:投资明细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