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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30 10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序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重大行政决策主体承办部门法律政策依据计划完成时间是否履行公众参与是否履行听证程序是否履行专家认证是否履行风险评估是否履行公平竞争
1《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温州市住建局关于依法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的通知》2023年12月底前

乐住建发〔2023〕7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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