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元花、连玲芬坐落于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原山马村)的《地号22-25-146》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元花、连玲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原山马村), 证号为地号22-25-146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元花、连玲芬
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