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章杰坐落于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原朴湖二村)的《2-1994-37-501》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柯章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原朴湖二村), 证号为2-1994-37-501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章杰
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