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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充电焦虑” 让新能源汽车尽其所能 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桩项目111个

发布日期: 2023- 06- 09 08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年度发展报告(2022年度)》,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浙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34.82万辆。记者了解到,其中乐清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3376辆,纯电动汽车21731辆、混合动力汽车1645辆。

新能源汽车多了,“充电焦虑”如何化解?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局能源发展科获悉,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已被列入2023年度乐清市民生实事项目,1-3月,我市已完成新建公用充电桩站6个,共162把枪,超额完成目标进度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充电桩项目111个,共1097个桩、1523把枪,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投用,有效解决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

“新能源汽车是汽车发展的必然趋势,充电桩建设不仅要做好规划布局,也要体现人性化服务。”市发改局能源发展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已有104座充电站接入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新能源车主可通过手机APP“浙江e充”实时查询全省范围内充电基础设施分布的具体位置、数量等信息,以及充电口实时充电状态等情况,导航前往充电站点。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2年起,我市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运营超过5个充电桩且已接入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按充电基础设施功率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按照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执行;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投用的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按充电基础设施功率给予每千瓦500元、最高50万元的建设补贴。同时,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且在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通过电力部门报装的自用充电桩,给予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去年以来,累计发放公用充电桩补贴265.40万元,累计发放个人充电桩补贴32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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