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年前档案为办理军人优待证提供依据

发布日期:2023-07-12 10:14    浏览次数:    来源:市档案馆    字体:[ ]

6月6日,乐清市档案馆的档案利用窗口接待了一位来自上海的查档人员丁先生。

据了解,丁先生三十年多前从某部队后勤基建处转业到乐清市建筑设计院工作,现已退休,在上海定居。近日得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办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或转业军人发放优待证,并开始申领。丁先生战友中的很多人都已经领到证。战友们告诉丁先生,他们拿着这个证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如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都可以享受优先服务。

之前,丁先生因为家中找不到转业证,迟迟未去办理。现在,听说有那么多的优惠服务,恨不得马上办好证。这不,特地从上海赶到乐清,查找转业军人证相关档案。但由于时间相隔太久,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没有找到他们的档案。丁先生只好求助于市档案馆。

听完他的叙述,我馆工作人员认真分析,贴心服务。厘清来龙去脉后,把查找目标放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等档案上。丁先生1995年的工资转移证档案让我们有了意外的收获。我们在原人事局全宗里找到一张1995年市人事局填报的丁先生工资转移证存根,下方粘着另一张红色复写纸表格。填发日期为1994年10月21日,内容是关于原单位薪金、工资、津贴等供给费及新供单位办理事项的一张表格。右边竖排着印刷字“第二联:由被调人带交新供单位作增加实力依据”像是工资转移的财务凭证。这张表格的上方清清楚楚地写着“调出单位:XX部队后勤基建处/调入单位:浙江乐清市/事由:转业/姓名:丁XX/入伍(工作)年限:1979年11月”等等。另外,我们在121全宗原城建委的干部介绍信档案里同样找到了“原工作部门XX部队工建五处工程设计室”、“调动原因:转业干部”等字样。

丁先生丢失转业军人证,找不到转业军人档案,办不了优待证。却不曾想到在这两份看似无关的档案上查到了转业的信息以及自己在原部队的供给情况。这两份档案足以证明丁先生为转业军人,为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提供了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