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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区停车场(楼)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 07- 12 10 : 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乐清市区停车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优化出行方式,规范车辆停放,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关于要求延长市区公共绿地停车收费时间的请示》(乐市政〔2020〕6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8月1日起对以下停车资源实施收费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日起。 

二、收费范围

西岑公园地下停车场、东门停车楼、江南里停车楼、南门片文化公园停车场(详见附件一)。

三、收费标准

为充分体现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细化水平,满足市民工作、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详见附件二)。

四、收费方式

客户可通过手机下载乐清行APP客户端、车载ETC、绑定微信或支付宝等多种无感支付(收费)方式。

五、投诉电话

服务电话:0577-61887916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附件一:

序号

名 称

车位数

收费类型

1

西岑公园地下停车场

300

公园一类

2

东门停车楼

505

公园一类

3

南门片文化公园停车场

192

公园一类

4

江南里停车楼

357

停车场一类

 

 附件二:

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区域

车型

类别

免费时间

收费标准

停车场

小型

一类

30分钟

7:00至20:00(24小时内限收15元)

20:00至次日7:00

2小时内

2小时后

5元/辆•次

 

5元/辆

1元/辆•半小时

二类

7:00至20:00(24小时内限收10元)

2小时内

2小时后

5元/辆

1元/辆•小时

公园一类

120分钟

7:00至20:00(24小时内限收15元)

4小时内

4小时后

5元/辆

1元/辆•半小时

公园二类

7:00至20:00(24小时内限收10元)

4小时内

4小时后

5元/辆

1元/辆•小时

大中型

一类

30分钟

7:00至20:00(24小时内限收30元)

2小时内

2小时后

10元/辆

2元/辆•半小时

二类

7:00至20:00(24小时内限收16元)

2小时内

2小时后

6元/辆

2元/辆•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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