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23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拟补助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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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2〕11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2023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共7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7-57571312(市财政局) 0577-61885075(市发改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乐清市2023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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