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看守所智能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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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看守所: 你们《关于要求乐清市看守所智能化改造项目可研批复的函》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看守所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乐清市2023年度电子政务项目申报表》、《数智城市清单内重点建设项目启动审批单》、乐清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乐清市看守所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审查意见》(乐数审查〔2023〕25号)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根据《智慧监管建设技术指南》(公监管〔2018〕209号)、《全省公安监管场所“智慧监所”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公安监管场所“智慧监所”建设实施方案》和2022年“十四五”规划装备意见进度要求,结合乐清市看守所勤务管理模式,建设实用、实效的智能化方案,促进监所安全。乐清市看守所智能化设备已运行9年,设备老化严重,故障率逐年上升,严重影响看守所安全及日常管理,迫切需要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能对监所多种业务做到执法留痕,简化了看守所民警的工作业务流程及执法规范,保障监所安全,同时还能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因此建设是必要和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看守所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能交互终端系统、智能宣教系统、家属送物管理系统。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214.58万元(详见投资明细表)。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五、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政府采购。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附件:投资明细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