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蒋汉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蒋汉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蒋汉文同志聘任局办公室主任, 免去其局东城管理所所长职务; 许大永同志聘任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孟朋同志聘任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职务; 冯忠军同志聘任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物业科)科长,免去其保留正股级(负责局信访办公室工作)职务; 温兴华同志聘任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康居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林幼峰同志聘任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站长职务; 赵晓鹏同志聘任局科技设计科科长,免去其局柳市分局副局长(保留正股级)职务; 赵建锋同志聘任局城乡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赵林喜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职务; 周丕茂同志任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免去其局经济开发区管理所所长职务; 伍建中同志聘任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站长职务; 朱智政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局虹桥管理所所长职务; 周朝晖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局芙蓉管理所所长职务; 章海成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局清江管理所所长职务; 黄亮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旧村改造科科长,免去其保留正股级职务; 瞿康胜同志任局柳市分局局长,免去其局柳市分局副局长(保留正股级)职务; 薛志文同志任局虹桥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乐清湾港区管理所所长职务; 蒋海同志任局雁荡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大荆管理所所长职务; 姚洋同志任局城区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翁垟管理所所长职务; 林志赟同志任局东城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雁荡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景山同志任局翁垟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白石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暴同志任局仙溪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淡溪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佐同志任局港区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局仙溪管理所所长职务; 郑建银同志任正股级协理员,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免去其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林时相同志任正股级协理员,负责局宣传教育科工作,免去其保留正股级(负责宣传教育科工作)职务; 李振海同志任正股级协理员,免去其保留正股级职务; 支乐春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副科长(保留正股级),免去其保留正股级职务; 谢静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局淡溪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张仙云同志聘任局科技设计科副科长,免去其保留副股级职务; 瞿志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陈建明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钱江潮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局芙蓉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方海晓同志任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崇亥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胡子州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房屋安全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副所长职务; 瞿辉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局虹桥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蔡甫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房屋征收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郑建喜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局城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吴成义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旧村改造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康居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旭晓同志任局柳市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局经济开发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吴立锋同志聘任局城区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局虹桥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周太勇同志任局城区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林旭辉同志任局港区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局仙溪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陈志法同志聘任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免去其局城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黄志远同志的局技术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丹炜同志的局城乡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黄强同志的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物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章乐薇同志的保留正股级职务(负责局妇委会工作); 免去卢贤鑫同志兼任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李华友同志的市白蚁防治所所长职务; 免去包晓敏同志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朱知厚同志的市白蚁防治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乐琴同志的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成同志的局城区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万银微同志的局虹桥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孙向锋同志的局清江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淑蓉同志的局白石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黄方球同志的保留正股级职务; 免去章力华同志的保留正股级职务; 免去林秀琴同志的保留正股级职务; 免去史慧同志的保留副股级职务; 中共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