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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多评合一”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7- 20 14 :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乐清市工业企业“多评合一”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乐清市工业企业“多评合一”操作细则

为加快推进涉企评估“一件事”向涉企中介服务“一类事”迭代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温州市“放管服”办《加快推进涉企评估“一件事”向涉企中介服务“一类事”改革迭代升级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工业企业“多评合一”制定操作细则如下: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探索工业企业领域的评估类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对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评估类事项,实现全链条、全周期统筹设计,改进评估编审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审批,着力打造工业企业评估“多评合一”新模式。

二、事项范围

工业企业“多评合一”涉及到的评估类事项是指工业企业项目审批阶段所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安全评价、节能评估、涉路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等。部分复杂项目在以上事项之外需要开展其他评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纳入“多评合一”改革范围。

三、项目分类

根据工业企业项目业态、生产工艺、所处区域等情况,将工业企业项目区分以下几种类型,分类型推进“多评合一”改革。

(一)一般工业项目

涉及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如项目所处区域已完成区域环评和区域水评的,根据区域评估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备案制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要求施行。

(二)高能耗工业项目

涉及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发改部门的节能评估。

(三)涉及危化品工业项目

涉及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部门的安全评价。

(四)特殊工业项目

根据项目所处区位,区分涉河、涉航、涉路、涉海四种类型。

1.涉河项目。在一般工业项目涉及到的评估事项基础上,增加水利部门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等事项,与水土保持方案一并纳入水保篇章同步办理。增加生态环境部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与环境影响评价一并纳入环保篇章同步办理。

2.涉航项目。在涉河项目涉及到的评估事项基础上,增加交通部门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事项。

3.涉路项目。在一般工业项目涉及到的评估事项基础上,增加涉路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评价等事项。

4.涉海项目。在一般工业项目涉及到的评估事项基础上,增加资规部门的海域使用论证等事项。

四、操作流程

(一)统一咨询。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专区设立工业企业“多评合一”专窗,接受企业“多评合一”业务咨询,通过与多部门沟通论证确定项目评估类别和事项。工业企业向专窗咨询“多评合一”业务时,需提供方案设计、生产工艺、所处区域等基本情况。专窗接到企业咨询申请时,在1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部门就项目涉及的评估事项进行论证,各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项目需开展的评估事项及工作要求,由专窗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需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

(二)“多评合一”。项目业主根据“多评合一”专窗告知的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委托中介机构或中介联合体开展“多评合一”综合性评估文本编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中介机构采取增加资质或通过联合体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对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评估、评价、鉴定、论证等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自主自愿原则,由业主委托一家中介牵头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中介形成中介联合体开展“打包式”服务。中介机构或中介联合体要根据“一次申请、一次告知、一套资料、一次踏勘、同步编制、统一报批”的涉企中介“一类事”服务新模式,对项目涉及到的各种评估实行合并评估,编制形成具有“综合性评价”+“专业性评估篇章”的“多评合一”综合性评估报告,提交“多评合一”专窗受理。因事项审批层级不同,部分评估事项需报温州或省级部门审批,无法并入“多评合一”综合性评估报告的,可以单独编制,但应和综合性评估报告同步进行,同步报批。

(三)一窗受理。工业企业评估“多评合一”专窗负责受理“多评合一”申报材料。专窗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对资料进行初审,各审批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专窗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因其中部分专业篇章初审不通过的,由相关审批部门直接指导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进行相关文本修订完善,不影响其他评估事项的综合受理和办理。

(四)同步许可。对于项目业主提交的“多评合一”综合性评估报告,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同步开展审查、审批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许可或批复文件并提交工业企业“多评合一”专窗,不得强制要求项目业主就单个事项单独编制相关评估报告。

(五)统一反馈。工业企业“多评合一”专窗根据相关部门许可结果,统一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反馈。

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经过上述所有流程,可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整合评估环节,减少审批程序,压缩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工业企业“多评合一”改革 ,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地。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加大对“多评合一”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度和参与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编制成果报告示范文本,提前告知编制技术要求,同时积极引导、推动中介机构主动参与改革,鼓励中介机构进一步扩大自身服务范围,对企业涉及到的评估类事项按照“一类事”的要求开展“一站式”服务。

(三)强化行业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服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乐放管服办〔2023〕5号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多评合一”操作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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