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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3-23582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有效性:
  • 有效

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要求,编制《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定义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单独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农业农村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1

产业发展类文件

例如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产业奖励补贴、农旅产业发等方面的文件

2

乡村振兴类文件

例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耕地“非粮化”整治、闲置农房盘活等方面的文件

3

行政裁量类文件

例如行政裁量基准设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范等方面的文件

4

专项行动类文件

例如内容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等文件

5

办事流程类文件

工作规程、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为实施特定行政管理事项制定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或应当遵守的程序等事项的文件

6

文件清理类、文件修改、废止类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单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的通知、决定或公告

7

其他类文件

其他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二)

——重大行政决策

定义

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相关群体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或者调整。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1

重大建设项目

例如涉及农业农村方面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2

重大政策措施

农业农村各业务领域涉及面较广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

各类规划的编制调整

涉及农业农村领域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4

纳入社会风险评估事项的决策

涉及需要社会风险评估并向市委政法委报备的事项

5

其他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其他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三)

——政府合同类

定义

市农业农村局签订的合同,是指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协商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行政协议、民事合同、框架性合作协议等。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法律依据

1

行政协议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行政协议

《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2

招商引资合同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3

建设工程合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4

技术合同

土壤普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技术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

5

采购合同

购买货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6

购买服务类合同

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7

其他合同

本部门或其设立的国资平台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四)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作出的各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法律依据

1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2

拟作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3

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

4

吊销许可证件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

5

责令关闭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

6

限制从业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

7

降低资质等级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

8

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对个人是指超过一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超过十万元)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

9

行政执法事项涉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达10人以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10

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11

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的

行政强制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五)

——其他涉法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示例

1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依申请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2

申请履职的答复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要求履职的答复书

3

其他

其他市农业农村局认为需要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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