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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项目(第二批)预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3-2361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3〕46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有效性:
  • 有效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兑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工信专项资金兑付工作,现对2023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资金兑现流程进行精简优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现对5个2023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进行预补助,共计1120万元。(详见附件)

各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附件: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第二批)预补助名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3〕46号关于下达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项目(第二批)预补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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