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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7- 28 17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企业)、有关人员:

为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落实实用性人才政策,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制造业发展优势 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乐政发〔2021〕1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1年认定的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当前须仍在原推荐单位工作,未列入乐清市高层次ABCDE类人才,且未享受我市其他类人才健康体检。

二、时间与医院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

2.体检医院:乐清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温州同乐医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标准

实用性人才体检的次数为一年一次,体检标准参照E类人才,不超过1500元。

四、办理程序

(一)体检申报。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4日前填写《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以pdf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人才科。

(二)健康体检。体检实行先缴后补,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体检医院自选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先行支付。

(三)申领补助。体检完毕后携带本人体检费用单据或发票、身份证以及近2年以上的社保记录,于8月25日前到市经信局产业人才科申领体检费用补助。

(四)审核拨付。由市经信局通知相关对象登录温州惠企直通车平台做好健康体检费用补助的申领工作,之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实用性人才本人账户。

(联系市经信局产业人才科,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57号408办公室,邮箱:562534201@qq.com,联系电话:62520008)

五、注意事项

1.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以实际发生的金额实施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标准,超出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逾期未申报体检或申领补助者,无特殊情况,视为放弃今年健康体检,相关费用不予补助。

3.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健康体检资格或补助的,永久取消其申领我市政府部门发放的人才类各项补贴资格,并记录于个人社会信用档案中。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通知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申请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8日

关于开展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乐清市工业企业实用性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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