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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乐清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3-23476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有效性:
  • 有效

一、制定背景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是地价管理的基础,在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顺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需要,特别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对地价评估与管理提出的现实需求,有必要进一步拓展乐清市城乡基准地价范围,将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纳入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同时建立城镇标定地价体系,为乐清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市场培育发展,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奠定基础。

二、制定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启动了乐清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制订工作,在历经了社会听证在内的各项规定程序后形成成果方案。2021年10月22日通过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经十七届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乐清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9日向社会公布了成果,自2023年8月5日起施行。

四、关键词解释

1.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对应于集体建设用地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不同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两大类。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业用地两种类型。

2.农用地基准地价,是政府根据需要针对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

3.城镇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

五、主要内容及成果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2021年1月1日)

1.土地权利及地价内涵构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为宅基地使用权;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增值收益。

2.基准条件。集体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50%,宗地进深为40米;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农村宅基地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为3.0、100%的单间地基土地单价。

3.实施期限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准地价一般每三年更新一次,最长不超过五年。乐清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适用于乐清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两个主要部分。

(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2021年1月1日)

1.土地权利及地价内涵构成。土地权利类型为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土地权利年限为30年;农田基本设施状况为达到当地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或标准耕作制度)下的各类农用地。

2.基准地价标准

3.实施期限与适用范围。当农用地基准地价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地价水平与实际市场状况有较大差别,或实际的农用地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等,为保证基准地价现势性,需对基准地价的修正。更新周期可根据农用地市场变化情况或影响农用地价格因素变化情况确定,一般为三至六年。乐清市农用地基准地价适用于乐清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

(三)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基准日:2021年1月1日)

1.土地权利及地价内涵构成。土地权利特征为完整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土地使用年限按各用途的法定最高年期设定,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和工矿仓储用地50年。

2.用途分类。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3种。

3.主要成果。我市标定地价成果包括各用途的标定区域、标准宗地、标准宗地评估报告、各用途的修正体系、标准宗地基本信息资料库和标定地价数据库,共形成标定区域和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各46个。

六、施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3年8月5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王旭勇 

联系电话:0577-625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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