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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第一批标杆镇(街道)评定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8- 10 11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浙治水办发〔2021〕17 号)、《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 行)》(浙治水办发〔2022〕16 号)(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省治水办办务会审议等程序,拟确定温州市乐清市天成街道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杆镇(街道)。

在公示期限(2023 年 8 月 8 日到 8 月 15 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治水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省治水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 222 号

联系人:赖肯

电 话:0571-28059511 

传 真:0571-28059380

省治水办

2023年8月8日

公示 - 天成街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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