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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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乐亩均领〔2023〕1号)精神,市亩均办组织企业开展填报核对,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大数据系统程序化计分,产生了2022年度2.97万家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今年将原A+、A、B、C四类对应调整为全省统一的A、B、C、D四类同等的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二、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反映。举报电话:62556733、62557217、61885180(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2.97万家工业企业亩均评价结果,企业也可直接登录乐清经信大数据系统-“亩均论英雄”(网址:http://yqjxdsjxt.yueqing.gov.cn/gy_mh/index.html)查询亩均评价数据和结果;公示发文后,从2023年10月份开始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实施各项差别化政策,具体名单不另行公示。 附件:1.乐清市2022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2.乐清市2022年度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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