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乐清市物业“两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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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120号令)和《温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市政府12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负责管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2022年度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034.23万元,维修支出1961.63万元,增值收益2672.55万元,总结余111997.08万元。 2022年,交存住宅物业保修金2967.71万元,支出住宅物业保修金1187.49万元(维修支出386.34万元、退还本金及利息801.15万元),增值收益1374.91万元,总结余42897.27万元。 监督电话:0577-62599669。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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