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温环乐解查(扣)〔2023〕3号)
陈**:
男,1953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9,住址浙江省乐清市*****村。
我局于2023年5月22日依法对你的发黑工场涉嫌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温环乐查〔2023〕3号),因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温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