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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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3〕86号)及工信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现下达202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相应追加(追减)各有关企业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信部对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一年绩效考核结果(详见附件),分档分配第二年奖补资金,绩效考核等级为A、B、C的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额分别为280万元、227万元、180万元。据此,对此前已经预拨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进行清算。(收回资金请汇入: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乐清市支行,账号:361059091794) 附件:202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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