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乐清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1- 11 15 : 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和《乐清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乐财税政〔2018〕51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

2023年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有效期限

1

51330382074048162J

乐清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会

2023.01.01-2027.12.31

2

53330382MJ93470429

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3.01.01-2027.12.31

3

51330382062023216D

乐清市石帆商会

2023.01.01-2027.12.3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