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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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 (试行)》(乐政发〔2022〕6 号)文件,对浙江康信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2022年度通过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17家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差额奖励,共计奖励金额51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2022年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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