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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18 10 : 3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乐清市统计局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577-61880331,电子邮件:yqstjj3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7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程序、答复机制和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答复责任,做好工作留痕。同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回复质量,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统计信息采集、编写、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专业人员撰写、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专职人员发布的工作流程进行,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全部留存、备查。

(四)政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健全乐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考核制度,加强政务平台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持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起来,重点突出“两办”动态、上报温州市级及以上被采用的政务信息,以及温州市统计局内网和经温州市局上报省级及以上采用的动态、信息、分析,全年信息考核积分结果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并作为推荐、确定各级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监督保障

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原则。并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统计法规制度公开需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关键词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二是规范统计法规制度公开,梳理统计专业规章制度,有序公开相关制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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