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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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 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精神,持续推进家校合作,挖掘家长会典型经验,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家长会是促进学校与家庭、家长之间充分沟通和交流的重要 平台,可以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状况,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决策和执行,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学校更好地了解家长和学生的期望、需求,改善、优化教育服务,为学校提供良好的反馈机制。同时,家长会可以促进家长的教育参与,传播和推广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文化,加强家庭教育,推动学生的多方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参加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项目类别:校级、年级段、班级各层面的家长会。 (三)文本要求:案例撰写要规范,内容应包括召开家长会 的有关主题、背景、过程、创新、成效、反思等几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主题主要基于学生成长需求,聚焦核心问题展开; 2.背景主要说明家长会召开的主要缘由与目的,能与后文问 题解决与反思等内容作一定呼应; 3.过程主要简述核心主题、会前准备、活动安排与实施情况; 4.创新主要体现在内容和形式,如角色定位创新、模式创新 反馈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创新、个性化创新等; 5.成效主要阐述本次活动围绕相关主题,解决了什么问题, 达成什么共识,推出什么举措等; 6.反思主要从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建设角度分析本次会议的 开展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有何经验或有何改进与后续思考; 7.语言表述要求简练清晰,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案例来源要真实,要反映学校与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亲 身经历和思考,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杜撰和抄袭,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报送要求 请参评老师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案例(附封面)(一式3份)纸质稿报送至市教育局学生科(后幢3楼308)施文远老师处,联系电话:61526715。同时,将相关电子稿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上报:https://ding.tomatoform.com/f/8l4b4o7p 乐清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到温州教育局。 附件:家长会案例参评作品封面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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