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5/2024-247350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雁荡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22 17 :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雁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雁荡镇党政综合办联系(电话:0577-62153307,电子邮件:yzrmzf621533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雁荡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公开渠道。现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雁荡镇紧跟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0条,图片解读文件4条,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发布解读质量,落实解读责任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3件,办结3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制发《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重点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线上线下双平台建设。对外主动公开监督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写明电话、邮编、依申请受理网址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线下查阅点建设,做好解释工作,依照便民原则,提供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多次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补齐短板,针对政务公开交叉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做好问题整改,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更符合时事发展需要和公众需要。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严格的高要求存在差距;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保守,信息发布频率和时效有待提高。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精进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问题整改中学习,加强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时效。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升单位内部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破除保守意识,增加公开信息的频次和内容多样性,向公众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和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雁荡镇无其他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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