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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23 11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052717,电子邮件:yqjjkfq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单位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进行调整和更新,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5条,其中环保备案信息公开58件、文件3个、其它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同时,加强了对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防止了不当信息的公开。本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时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继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完善政府信息上报、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单位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全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同时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为开发区企业及员工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我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更加全面和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2024年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服务理念,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以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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