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乐清市食品总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024年第一季度运营经费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8号文件精神和项目运营管理情况,现将2023年正常生产保底补差1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运营经费补助资金44万元,共计6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1月31日。
联系电话:畜牧兽医科 0577-62562610,财政局农业科0577-57571299,机关纪委0577-61880766。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