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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委托举办 2024 年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班的通知
时间: 2024- 01- 30 信息来源: 政治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5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助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委托浙江开放大学乐清学院(原乐清电大)举办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的在职教师。

二、报名入学

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后,可到浙江开放大学乐清学院招生处报名,春季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秋季班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通知)。报名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查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表、两寸免冠蓝底照电子版。春季班从2024年3月份开始学习,秋季班从2024年9月份开始学习,均免试入学。

浙江开放大学乐清学院咨询电话:0577-62525033,微信:yqddzsb(18006779168),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东云路青浦巷20弄7号。

三、学习内容和方式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安排教学内容,具体由浙江开放大学乐清学院负责实施。

面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制5个学期(即5个学期修完):2024年春季入学,2026年春季为第五学期;2024年秋季入学,2026年秋季为第五学期。毕业证书由国家开放大学签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

四、学费和奖励

学费共为7810元,分5个学期缴纳。

按照《中共乐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乐清市2023—2028年强师惠师九项举措的通知〉的通知》(乐委教〔2023〕3号)规定,在职在岗幼儿园教师新取得本科学历给予 3000元奖励,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奖励所需经费在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中列支,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奖励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五、学分认定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学习考勤情况折算继续教育学分,最高可计180学分。



乐清市教育局

2024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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