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4-261007
  • 组配分类:
  • 遗失(灭失)声明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15: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吴雄武坐落于乐清市南岳镇杏湾二村的《浙(2022)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3545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4- 10- 16 15 : 05 浏览次数: 13 来源: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雄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南岳镇杏湾二村, 证号为浙(2022)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354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雄武

2024-10-16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